媒体的进步
发布时间:2008-10-15 11:52:53 来源: 发布人:
2008年,中国发生了诸多的重大事件:南方雪灾、列车相撞、真假老虎、煤矿事故、汶川地震、奥运召开、毒奶事件、尾坝垮塌、问责官员、太空行走等等,随着这些信息全面而深入地传播,全国人民在悲伤、愤怒、惊喜的情绪中不断转换。这一切,自然是事件的本身很有分量,但是,今年中国的媒体也展现出与众不同的姿态。2008年的新闻播报,一定是新闻历史上浓重的一页。
首先,中国在2008年的新闻播报上,公开性有了质的突破,特别是在关系到民生等重大事件上。比如5月12日的四川汶川大地震,从一开始,几乎所有的信息都是在公开和透明的状态下传播,全国各省市的媒体进入灾区,全方位地、日志性地报道着抗震救灾的每一个细节。再比如毒奶粉事件,不可否认的是,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企业,通过种种手段想隐瞒严重的事态,但是,一经揭露,中央的态度是前所未有的决绝:一查到底,决不袒护。这一态度转化为媒体的全方位介入,甚至让广告公司给三鹿集团的攻关策划书都全盘曝光,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事情。
这些公开性的播报,是对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》最好的践行;而人民群众也是这个条例的最大受益者。
媒体能够真正为人民服务,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开性。除涉及国家的整体利益外,大多重大事件对人民来说,他们需要获得尽量多的信息。有了尽量多的信息,对社会、官员的督察才会有更广泛的基础。这是社会进步的必要途径之一。
公开,就是透明和平等。公开尽量多的信息,可以使人们更好地进行判断。
其次,中国媒体在新闻的播报上,准确性有了极大的提高。对受众来说,信息量大是一方面,准确是对媒体更高的要求。
从实质上说,新闻的传播是不能隐瞒和有目的地遮蔽新闻事件的原始面目,在素材的取舍上也是如此,不可为某个观点和利益而进行取舍。中国媒体在2008年大多数的事件报道中,都赢得了中国人民的认可。全面而准确,既符合人民的要求,也符合国家和谐发展的要求,更符合媒体本身的发展要求。
在2008年,中国的媒体大多用公开、全面、真实的信息上交了一份让人民基本满意的答卷,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一个进步。但是,中国媒体不隐瞒、不随意取舍的道路还相当漫长。比如信息源的交代、制作的过程等。我们还是经常能够看到所谓的“技巧性”、“模糊性”的语言,甚至用外交辞令式的语言,读来令人生厌。
第三,网络的崛起和补充。2008年媒体的进步,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网络的大步崛起,也促使其他的传统媒体向公开性、真实性迈进。
在“周老虎”一案中,从当事人到政府有关部门,一口咬定虎照是真的,可是,在网络民众和其他一些媒体的质疑和不断揭露下,有关部门终于证实:“周老虎”的虎照确实是假的。虽然结果依然有存疑,但这不能不说是媒体公开性、民众追求真实性的一个胜利。
网络网民的介入,对许多事件的质疑、发问,让很多原来可以隐藏的事件不再隐秘,人民的知情权多了一个通道,人民的话语权也有了一个载体。